![]() |
|
|||||
|
湖南關于規范整合部分中醫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摘要:
關于規范整合部分中醫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
湘醫保發〔2024〕40號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為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推進建立以服務產出為導向的價格項目管理機制,進一步規范管理中醫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使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更好計價、更好執行、更好評價,按照國家醫保局《中醫類(灸法、拔罐、推拿)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醫保價采函〔2022〕111號)、《中醫外治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醫保價采函〔2023〕46號)、《中醫針法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醫保價采函〔2024〕36號)要求,對我省現行部分中醫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項目規范整合和價格核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整合中醫針法類項目10項,中醫外治類項目18項,中醫灸法、拔罐、推拿類項目18項,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上述中醫類醫療服務應遵照規范整合的中醫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收取費用。公立醫療機構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政府指導價所定價格屬于最高限價,下浮不限,具體項目價格詳見《湖南省規范整合部分中醫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表》(附件1)。非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市場調節價,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按照醫保協議約定其收付費標準。醫保支付政策按照新規定執行。
二、廢止已整合的“扶陽罐療法”“復合手法推拿治療”“普通針刺”“中藥封包治療”等102項中醫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含參照執行項目),詳見《湖南省廢止中醫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表》(附件2)。修訂“紅外線治療”,刪除項目內涵中“紅外線真空拔罐治療”的表述(詳見附件3)。
三、計價說明。中醫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中的基本物耗成本計入項目價格,不另行收費。“穴位注射”“鋪灸”和中醫外治類項目的藥物屬于除外內容。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同時涉及多個加收項的,以主項目單價為基礎計算各項的加收水平后,求和得出加收金額。同一序列的加收項,例如“11主任醫師加收”和“12副主任醫師加收”不重復收費;不同序列的加收項,例如“11主任醫師加收”和“01兒童加收”可以同時收取。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中計價單位“次”的標準時長,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發布的技術規范、診療規范等確定。“推拿”項目,同一個疾病診斷涉及對人體肩、頸、足等多個部位推拿,僅可按一次計費。中醫針法的“特殊針具”,指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發布技術規范收錄的,長度、直徑、形制、用法顯著區別于毫針的其他針具,如芒針等。中醫針法的“特殊手法”,指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發布技術規范單列的特色針刺手法,以及其他傳承有序、列入地市級及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針法技術。中醫針法的“特殊開穴手法”,指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發布技術規范中單列的特色開穴手法,如“子午流注開穴法”“靈龜八法開穴法”“飛騰八法開穴法”等,開穴(取穴)作為針法操作價格的一部分,合并到“特殊針法”項目價格構成中。
四、各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和臨床診療規范向患者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費用。各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嚴格規范醫療服務價格行為;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落實好住院費用清單、明碼標價等相關規定。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督促醫療機構嚴格執行我省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及時發現和解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與管理的新情況、新問題。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執行,原政策文件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如遇國家或省出臺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
Copyright ?2015 廣東穗康醫藥有限公司
粵ICP備15022662號(粵)
-技術支持:信息管理部|聯系我們
|